灭火器的使用说明
说明:
a)筒体、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;
b)灭火器的钢瓶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;
c)筒体严重锈蚀(漆皮大面积脱落,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,表面产生凹坑者)或连接部位、筒体严重锈蚀的;
d)筒体严重变形的;
e)筒体、器头有锡焊、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;
f)筒体、器头(不含提、压把)的螺纹受损、失效的;
g)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;
h)器头存在裂纹、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;
i)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;
j)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;
k)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;
l)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(含铭牌脱落,或虽有铭牌,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;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);
m)被火烧过的灭火器;
n)按GA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;
o)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;
p)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。
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**过GB 50444-2008《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》表5.4.3规定的报废期**应报废。
灭火器的应用范围
灭火器应用广泛,是扑救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的常规灭火装备。由于灭火器筒体内部充有驱动气体,因此,使用时会有一定的危险性。坚持灭火器的定期维修和到期报废,就是为了**灭火器安全使用,能够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,尽量地减少火灾危害,南岸灭火器,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。 焊接结构、承受低压的灭火器,水压试验的次数太多,对其结构、金相及焊缝等影响较大,因此其水压试验周期、维修期限宜短一些,灭火器使用方法,水压试验次数应少一些,总次数不**过3次,泡沫灭火器,其报废期限则也应当短一些。 无缝钢管结构、承受高压的灭火器筒体,其水压试验的总次数不**过4次,其报废期限则也应当长一些。 水基型灭火器的灭火剂对灭火器筒体的腐蚀较为明显,其水压试验周期、维修期限较短,出厂期满3年应当进行维修,以后每隔1年进行一次维修,但总共不**过3次。即:3+1+1=5,5年后的下一年报废,就确定了水基型灭火器报废期限为6年。 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应当进行维修,以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维修,灭火器的使用方法,但总共不**过3次。即:5+2+2=9,9年后的下一年报废,就确定了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报废期限为10年。 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应当进行维修,以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维修,但总共不**过4次。即:5+2+2+2=11,11年后的下一年报废,就确定了灭火器报废期限为12年。